在血液科医生办公室内,一位患者的父亲正言语焦急地向主治医生询问:“医生,什么时候可以安排我家孩子输血?”医生看了看患者的血常规指标,虽已达到输血标准,奈何疫情期间全市血库告急,需耐心等待调配。患者家属义正言辞的表示:“医生,我与我家孩子血型一致,你就抽我的血吧!点对点的输血总比去血库折腾一圈来的快。”
“医生,听说输血会有感染肝炎甚至艾滋病的风险,要不,我妈就输我的血吧,反正我的身体里流着我妈的血”。
临床上这种对话屡见不鲜,面对急需血液制品却需要等待调配的患者,家属看在眼里、急在心里,恨不得马上抽出自己的血给患者补充。然而,哪怕血型相合,直系亲属间也不能直接输血,否则很有可能好心办坏事!这是为什么呢?
因为,直系亲属间输血可能会引起“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”,弄得不好会送命的!
一、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是怎样形成的?
输血本质上是移植的一种,也会伴随着一系列可能发生的免疫反应,而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(简称TA-GVHD)就是一种致命性的免疫性输血并发症,虽然发病率不高为0.01%∽0.1%,但死亡率为15%,甚至高达90%左右,几乎无法挽救。
输入的血液里含有活性淋巴细胞,淋巴细胞是白细胞的一种,是机体免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如果这些活性淋巴细胞输到没有亲缘关系的人身上,并且受血者不存在免疫系统功能低下或受损的情况,因为遗传基因不一致,受血者本身的淋巴细胞就会识别、排斥并杀死这些入侵的活性淋巴细胞,因而供血者的淋巴细胞一般不会在受血者体内存在。但是,如果是直系亲属间输血,两者一部分遗传基因相同,受血者就难于识别出供血者的淋巴细胞并加以排斥清除,任由其繁殖,反而将受血者的皮肤、消化道、肝、肾等组织视为异物加以排斥、攻击,造成器官严重损害,以致受血者死亡。
输血相关性移植物抗宿主病发生在输血后2-30天左右,表现为供血者的淋巴细胞攻击受血者的器官组织,受血者主要的症状以发热和皮疹为多见。发热是最为常见的症状;皮肤表现是最为多见的体征之一,表现为皮肤红斑和细小斑丘疹,逐渐蔓延全身,严重者出现全身红皮病,形成水疱和皮肤剥脱;在皮疹出现后,患者可出现恶心、呕吐及腹泻等消化道状,腹泻可为稀便、水样便或血水样便,往往伴有腹痛。肝脏受累时可以出现肝区疼痛、黄疸及氨基转移酶升高;骨髓受累引起骨髓衰竭时可出现全血细胞减少,这是TA -CVHD终未期的重要特征;这种病起病突然,进展迅速,病情严重,有时医生甚至还来不及能作出诊断,病人便已经死亡。
二、血缘越亲,输血越危险
亲属间输血后并发移植物抗宿主病的危险性比非亲属间要大得多,因为有血缘关系的人,特到是直系亲属,遗传学差异很小。就拿一对母子来说,儿子作为供血者,母亲作为受血者,母系的免疫系统会将儿子血液里的淋巴细胞当自己人,任由其繁殖。而儿子的淋巴细胞繁殖后,会反过来攻击母亲的组织器官。血缘关系越近,该病的发病率越高,尤其是一级亲属,即父母与子女间,发病率要高10-~20倍。因此,临床输血的原则是尽量避免使用亲属供者的血液。
如果因为特殊原因,不能规避直系亲属输血怎么办?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,现在有种辐照技术,可以通过辐照把这种活性淋巴细胞给杀死、灭活,让它在输到体内后,不能再产生免疫活性。
在此温馨提示,尽管直系亲属之间输血可以通过辐照技术解决,但还是不建议直系亲属之间输血。实在要输,有二个选择原则:第一,量要少,能少输尽量少输。第二,选择成分输血,该输红细胞时只输红细胞,不缺血浆时就不输血浆,要输血小板只输血小板。
三.血站供血,清除危险物
如果血站提供的血,恰好是亲属在献血点献的血呢?岂不是很危险?
血站有一个血库,经过调配,对直系亲属相互输血进行规避。如果是直系亲属,血站会将血调配到另一家医院,再将符合病人需要的其他人的血调配到这家医院。这样幕后的调配工作,是大众所不知道的。
其实,现在医院的输血基本是成分输血。意思是,将供者血液的不同成分加以分离提纯,依据病人的实际需要,分别输入有关血液成分,例如,贫血只需要红细胞成分血,血小板不足则输血小板成分血。也就是说,医院的供血,已经除去绝大部分白细胞(包含淋巴细胞),使输血反应发生率大大下降。
四.丈夫能否给妻子输血
除了直系亲属不能互相输血以外,在有生育需求的状况下,丈夫也不能给妻子输血,虽然他们没有血缘关系。
因为妻子接受丈夫血液后,会产生针对其血型抗原的抗体。怀孕后,这种抗体可通过胎盘到达胎儿体内。如果胎儿通过遗传从父亲那里获得了这种血型抗原,就有可能发生新生儿溶血病。所以未生育的夫妻还是应该尽量规避这样的输血。
但是,同样是移植,骨髓的移植亲属之间配型反而更易成功,与输血是相反的。因为骨髓移植是要看白细胞上的人类组织相容性抗原(HLA)是否相合,直系亲属相合的比率要高。


